注冊電氣工程師考試流程
發布時間:2019-07-11 11:24:54來源:
一、基本概念
注冊電氣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國家對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
編輯本段二、考取事宜
1、 考試依據文件
人事部、建設部印發的《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
2、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考試。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位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3、報名辦法
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核合格后,發給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在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4、 科目設置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分為專業基礎和公共基礎。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 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
5、組織實施
人事部、建設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依照《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對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6、專業方向
注冊電氣工程師分二個專業:發輸變電、供配電
7、考試流程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當次考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專業考試均分為2天,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考試時間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第一天為客觀題,上、下午各70道題,其中單選題40題,每題分值為1分,多選題30題,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200分;第二天為案例題,上午25道必答題,下午25道必答題(對于有選擇作答的25道必答題,如考生在答題卡和試卷上作答超過25道題,按題目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對作答的前25道題評分,其他作答題無效),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100分。
注冊電氣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國家對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
編輯本段二、考取事宜
1、 考試依據文件
人事部、建設部印發的《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
2、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考試。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位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3、報名辦法
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核合格后,發給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在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4、 科目設置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分為專業基礎和公共基礎。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 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
5、組織實施
人事部、建設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依照《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對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6、專業方向
注冊電氣工程師分二個專業:發輸變電、供配電
7、考試流程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當次考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專業考試均分為2天,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考試時間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第一天為客觀題,上、下午各70道題,其中單選題40題,每題分值為1分,多選題30題,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200分;第二天為案例題,上午25道必答題,下午25道必答題(對于有選擇作答的25道必答題,如考生在答題卡和試卷上作答超過25道題,按題目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對作答的前25道題評分,其他作答題無效),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100分。